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畅通工程”争做文明学生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同年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实施“畅通工程”过程中也正式提出申报一等管理水平。这是为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作为中小学生如何学好交通法,遵守交通法,配合公安机关创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认清实施“畅通工程”的目的与意义 实施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是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综合水平的一项重大工作。它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对交通硬件设施的严格设置,对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投入,对交通流量的科学组织,对交通违章的规范严???执法,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的文明品位,不断提高城市道路的有序畅通,最终达到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提供一个优良的交通环境。为了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市民交通安全,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畅通的问题,它要求在治本上下功夫,努力做到“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设施齐全有效”,使城市交通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实施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是提高城市管理的需要,是服务城市经济建设,提高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的需要,是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中小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通过实施“畅通工程”,逐步在市区建成一批严管街区,使我市的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二、实施畅通工程的时间、阶段与标准 我市全面实施交通管理?????通工程”,是从2000年2月22日启动的。畅通工程的标准分为一等(模范管理);二等(优秀管理),三等(良好管理);四等(合格管理)。我市提出的口号是:通过三年努力,力争达到一等管理水平。 三、实施“畅通工程”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要求 公安部在全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中提出,交通安全教育内容要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中小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要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普及率城区达100%,郊县达90%以上; 中小学生交通法规知识抽查应知率,城区应达90%,郊县应达到80%以上。 四、配合我市实施“畅通工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学交通安全法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保护中小学生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人、车、路的交通矛盾越来越突出,中小学????通安全和宣传教育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是关系到每个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 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表明, 一九九八年全国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948起,每7分钟就有一人丧生车轮下,每10分钟就有23人伤残,惊人的数字,惨痛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中小学生天真活泼,聪明好动,参与交通多,但他们生活常识少,安全保护意识差,行路、骑车很不稳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全国每年死亡的中小学生约4500人,其中大部分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中留下伤残。请你想想,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这些孩子的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该多么伤 心,受伤的孩子也会在自己幼小的心灵上,刻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因此,对中小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希望学校组织学生认真阅读??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识书籍,利用晨会、班队会等形式,深化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使他们从中了解和懂得什么叫道路,什么是道路交通,掌握走路、乘车、骑车等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懂得防止和避免交通事故的方法,增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交通安全法》规范参与交通时的行为,养成文明走路、文明乘车、文明骑车的良好习惯,做一名自觉遵守交通法,维护交通秩序的好学生。 2、学会“走路” 前不久,公安交通管理的一位权威人士披露这样一个信息:某大城市1999年9月开始城市交通的集中整顿,至11月份, 在三个月时间里处罚交通违章90万人,平均每天一万人交通违章。由此,那位权威人士提出一个要求:学会走路。 人出生后至一岁左右,除极个别情况外,都会走路。这里所说的“学会走路”,当然是??一种意义上“走路”,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皆因交通参与者中相当一部分缺乏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无视交通法规,随意违法走路。正是由于一些交通参与者不会“走路”,造成了交通秩序混乱、拥挤、堵塞,交通事故频繁,国家、集体财产和行人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某年7月15日15时30分,江岸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聂某(男,6岁),步行至发展大道红桥市场附近由北向南横过马路,被一辆大货车撞倒,聂被送161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聂的行为违反了“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的规定,因而导致了交通事故,聂应负有责任。所以,“学会走路”,是一个非常 现实的问题。 3、横过马路应注意安全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的要领,结果丧身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或者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这是行人横过道路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4、外出安全常识 上学、放学、春游、秋游和其他集体外出活动时,队伍应该怎样排列?走路应该怎样走?过车行道应注意什么?这些都是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 集体外出,要有教师带领。在没有教师带领的情况下,要推选一位“ 路??长”来管理队伍;外出时要整好队,横列不宜超过二人,行进时,应靠右侧走在人行道上,不能走入车行道。队伍应遵守纪律,不能随便离队,不能互相追逐嘻闹,不能三五成群地并肩行走或在交通拥挤的地方聚集、停留,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应走人行横道。在有人行横道灯的地方,要在绿 灯亮时通行。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横过车行道,要在暂时没有来车时抓紧时间通过。如果来往车辆较多,应在人行道上或路边耐心等待,不要随便乱穿,更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急穿。 5、莫在道路玩耍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放学以后在道路上拉开“场子”踢足球、打羽毛球,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穿,甚至互相扔石子。在人行道上??“橡皮筋”、跳绳、踢键子等都会给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带来困难。既妨碍交通,也很容易出事故。另外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扒车和向汽车投掷石块,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一旦被车撞倒,后果不堪设想,道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们要互相提醒,大胆劝阻,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6、乘车安全常识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乘客下完车,再按秩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抓住扶手,头、手不能?????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横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7、骑自行车安全常识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是世界公认的“自行车王国”。自行车轻巧灵活,车速自便,维修简单,并且不使用燃料,无废气污染,无噪声,因此特别受人青睐。但是,自行车靠骑车人用双脚踩动踏板,由链条来带动后轮向前滚动,在行进时要用双手握住车把来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稳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伤。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掌握??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护机件完好,安全设施有效,牌、证齐全。出发之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座垫等是否完好有效。 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人车稀少的道路或广场、操场。禁止在交通繁忙路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以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以下几条骑车规范: 一是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二是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三是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可在机动车驶近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转小弯。 四是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道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 六是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双手脱 把而行。 七是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骑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是个大问题。在各类交通事故中,自行车事故要占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自行车给人们的交通带来了便利,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不幸。因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守骑车规范,避免成为自行车的“牺牲品”。 如:99年7月1日17时30分,汉阳区某中学初中三年级学生黄某(????15岁),骑自行车在鹦鹉大道夹河路口至塑机路段行驶,遇某单位一辆大货车驶来,黄骑自行车突然由右往左横穿马路,被某单位大货车制动时撞倒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黄的行为违反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通行”的规定,因此,导致了交通事故,黄应负主要责任。 又如:99年9月5日17时,江岸某小学五年级学生何某(男,11岁),骑自行车在惠济路行驶,至惠济一路花桥小学附近时,遇某单位一辆货车由东向西超过停在路边左侧一辆汽车,何某骑自行车由西向东绕过停在路边这辆汽车时,自行车从车头驶出撞上行驶的货车左侧处,自行车倒地何某受伤,被送市儿童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何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两条规定:一是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二是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在非??????车道行驶;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边行驶的规定。因此,何某骑自行车在路中间行驶,应对这起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 交通安全常识还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了安全走路,文明乘车,安全 骑车等交通安全常识。希望全体同学,不仅自己要学懂、掌握,同时还要向家长和其他成员宣传,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我市正在进行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力求开创城市交通管理的新局面。“畅通工程”中有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求中心城区干道不发生周期性严重阻塞,中心城区主干道机动车全天平均时速达到20、25、30公里以上。这确确实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要达到上述目标,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综合治理,离不开政府的强有力的领导,离不开职能部门的精心努力,更重要的是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大力支持。因此,我们要加大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中小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我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达标而奋斗!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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