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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网上查到我有一起交通违章处罚,我觉得有异议,罚我我难服气。原因如下:我驾车由和平大道建设十路往工人村路方向行驶,中间要左转进建设十一路。过去未修天兴洲大桥时是丁字路口,可以正常左转。可是,现在修天兴洲大桥后,从过建设十路后开始到过了建设十一路,路中间设置了栏杆,到了建设十一路路口车辆无法正常左转进建设十一路,只有把栏杆走完后掉头再进建设十一路。恰恰这个掉头被摄像违章,说:“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我有两个问题请问一下:1.按现在的设置车辆进建设十一路怎么走?和平大道从建设十路路口到工人村路路口中间都是双黄线,这种设置是否合理?2.栏杆在建设十一路路口还留有一个空挡,给人一个从这里可以左转进建设十一路的意思。难道又是在这里设置了一个陷进?诱导司机在这里违章。在这里我想说一下:我以及所有要左转进建设十一路的车辆并非有意去违章,而每天有不计其数的车辆被这种不合理的设置造成违章而摄像进行了处罚,不知到为什么要这样? |